《鸿飞集论眼科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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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书年代:明代
成书作者:胡廷
古籍概述:据《鸿飞集论》序文载称,该书由明代人胡廷,用曾任太医的先祖胡大成家藏传钞本重新编集,于嘉靖三十五年丙辰(1556)交由刘氏日新书堂初刻成书,后复由杨祥吾四知馆据嘉靖本重刻。
古籍介绍
《鸿飞集论眼科》         

据《鸿飞集论》序文载称,该书由明代人胡廷,用曾任太医的先祖胡大成家藏传钞本重新编集,于嘉靖三十五年丙辰(1556)交由刘氏日新书堂初刻成书,后复由杨祥吾四知馆据嘉靖本重刻。若据此考之,从胡大成传录书稿至其玄孙剞劂成书,其间约历时120年,这说明原稿的撰成至少当在15世纪中期或更早,刻成年代则与同样初刻于嘉靖间的《银海精微》大致相当,皆早于黄毅所万历三年乙亥(1575)首刻的《眼科龙木论》。胡廷用据家藏传钞本刻印此书时,因曾重新编集原稿,故书中还署称其名为《新编鸿飞集论眼科》。

《新编鸿飞集论眼科》,不分卷,明·胡大成传录,其玄孙胡廷用新编之眼科书,初刻于嘉靖三十五年丙辰(1556),今存日本国立公文书馆内阁文库所藏明嘉靖刊本。

其书列62眼症,分别述其主症及治法,简明实用。其书方剂虽然不是太多,但均颇为实用,也可为当今中医眼科临证提供参考。今该书仅有孤本存世。

本书又叫《明目方》(另有同名书,内容异此)、《鸿飞集》、《鸿飞集论》、《新编鸿飞集》或《日华子鸿飞集论》,杨祥吾绣梓本则称《太医院传七十二症明目仙方》,《本草纲目》又或误为《飞鸿集》。